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程序的初期,也是刑事证据尚未固定并形成完整体系的时期,这段时间侦查单位会频繁提审嫌疑人,不仅给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会从嫌疑人的口中获取指控证据,尤其是获取有罪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之规定律师在嫌疑人被拘留或第一次被讯问后有权接受委托第一时间介入。
那么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主要做的工作有如下几项:
1)、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向办案机构递交委托手续、律师所公函、执业证并向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情况,。
2)、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梳理案件信息及法律,让嫌疑人对案件本身心中有底。
3)、会见时辅导嫌疑人如何与办案单位相处,尤其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被侦查单位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
4)、会见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如享有核对笔录以及有权要求添加、更改笔录内容、拒绝签字等权利,部分嫌疑人享有聘请翻译的权利,嫌疑人有权申诉、控告的权利,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
5)、会见时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家属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过于焦虑或紧张而影响口供真实性或影响其身体健康。
6)通过了解的事实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包含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的法律意见。
7)为嫌疑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